延续了29年的9月10日“教师节”,今后可能要改日期了。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《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,对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、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四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。意见稿中拟规定,每年9月28日为教师节,并增加了校长任职资格要求、提高民办校地位等一系列重要条款。
1985年1月21日,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《关于教师节的决定》,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。当年9月10日,全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,迎接新中国第一个教师节,时任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了《致全国教师的信》。29年过去了,尽管后来又出现了记者节、护士节等一系列行业节日,但对国人而言,教师节的影响是最大的。
调整教师节日期的呼吁由来已久,大规模的呼吁则从2004年开始。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李汉秋呼吁,教师节应当是很有文化内涵的节日,应延续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,并建议以孔子诞辰作为教师节日期。经研究测算,孔子诞生于公元前551年的9月28日。实际上,我国台湾的教师节目前就是9月28日。
在实际操作中,9月10日由于适逢开学伊始,教师通常忙碌于开学的各项工作,很难有时间与心情享受节日,而改到月底,能与中秋国庆假期有一个衔接,对教师而言会更加方便。